石家庄金茂仓储机械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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振兴细则有望,政策松绑物流业税缚

发布人:石家庄金茂仓储机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12-7-7 浏览次数:1132

     在《物流业调整与振兴规划》出台一年半之后,终于传来细则将出的消息,而其中物流业的税收优惠最令人关注。不过,专家指出,利好政策落到实处需要更多的配套措施来保证,而这涉及环节众多,问题的解决并不容易。
  利好政策出台
  5月25日,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副所长汪鸣在2010中国仓储物流业合作发展论坛上透露,物流业振兴的6个专项规划最早将在今年内出台,最引人瞩目的利好就是物流业各环节的营业税,有望统一减按3%征收。
  据统计,目前美国的物流成本不到GDP的10%,德国的物流成本也下降到了10%左右,日本则下降到6.5%。2006年,我国物流的总费用与GDP的比利率为18.3%,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。
  物流成本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竞争优势的建立,但与高企的物流成本不相协调的是,微利运行其实一直是大多数物流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,据了解,行业中大部分企业的税后纯利竟然不足2%,因此任何一项利好消息对企业而言都弥足珍贵。
  目前物流企业各环节税率不一,运输、装卸等业务营业税为3%,仓储、配送、代理类等业务营业税为5%。
  “从企业角度来说,很多物流企业都有不同程度的涉足服务类业务,营业税调低对企业业绩的增长会有作用;从行业的角度讲,对其规范发展会有很大的促进。”中投顾问物流业分析师黎雪荣向《中国产经新闻》记者表示。
  相关数据显示,2008年我国仓储企业数量达1.7万个,与物流业其他业态相比较,仓储企业的规模偏小、经济效益偏低。此次营业税征收的变动,获益最大的正是这部分企业。
  配套措施需加强
  “营业税税率下调对于企业当然是利好。不过我觉得影响不大。”北京鑫宇辉物流货运中心业务经理陈鑫向《中国产经新闻》记者指出。
  北京鑫宇辉物流货运中心是一家发展多年的物流中心。业务涉及运输、仓储、包装、配送信息处理等多个领域。陈鑫向记者指出,目前行业管理相对不太严格,非常多的企业报税并不规范,逃漏税的现象比较多,因此,对税收方面的利好可能并不敏感。
  黎雪荣对此也深有感触,她告诉记者,物流业应用发票种类非常多,使用的范围标准要求都不同,一些不太规范的企业就可能把服务环节的发票开成运输类发票,这就很容易实现偷漏税。税率统一减征在管理和协调上难度较大,还需具体措施来加以实施。同时对于行业征税各个环节的规范也非常重要。
  除此营业税减征,消息称,对于行业内比较典型的重复征税问题也有望涉及。
  “重复征税主要体现在第三方物流、第四方物流企业方面。”黎雪荣表示。
  据了解,提供“一站式服务”的第三方及第四方物流企业,将其中的装卸、加工、包装等业务外包,应扣除这些费用缴纳营业税,即差额纳税。国家13部委联席会议已经通过对物流企业采取差额纳税,但各地税务部门均以没有政策或细则为由,没有执行。
  不过,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戴定一透露,各环节营业税统一减征为3%,政策年底前有可能出台,但统一的物流专业发票不好界定,所以解决重复纳税问题还较困难。